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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招标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1-10

一、概况

1、内容:屋面漏雨维修;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花木路4号汽车修理、姚港路17号申大烟酒店、姚港路17号花店、北郭理发店屋面维修;

3、工期要求:30个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施工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拥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施工叁级以上资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方不得对外转包或分包。

5、中标方在入场施工之前应通知招标方并征得同意,材料入场及施工过程中需有招标方的工程部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三、施工方案

请投标单位自行查勘现场,制定方案。

四、维修项目

1.花木路4号汽车修理

(1)檐沟清理

(2)凿除原防水卷材

(3)4mm厚sbs防水卷材施工

①檐沟:16.5M*0.8=13.2㎡

②女儿墙至顶平面:16.5米*1.2=19.8㎡

(4)屋面

①更换部分栓子

②更换部分挡瓦条

③屋顶重做

④瓦面重新安装、更换部分坏瓦

⑤屋面施工面积:120㎡

2.姚港路17号申大烟酒店、花店

(1)拆除原斜坡彩钢瓦(因生锈严重漏水)

(2)重新制作安装彩钢瓦,钢架:100mm*50mm*2mm钜型管

(3)清理檐沟,凿除原防水层

(4)檐沟重新做防水,用材:4mm厚sbs防水卷材

(5)施工面积

①彩钢瓦面积:13m*6m*1.1=85.8㎡

②檐沟面积:23*1.2=27.6㎡

(6)彩钢瓦做法

①斜梁:3组

②支撑:6组

③横梁:3根

3.北郭理发店

(1)维修屋面面积:46㎡

(2)屋面清理、凿除原防水卷材

(3)屋面修补

(4)防水卷材施工(厚4mm)

五、材料建议品牌及规格

SBS防水卷材(规格要求:4MM厚)的品牌范围:东方雨虹。

六、工程招标控制价

1、本次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773.56元。

2、本次报价金额包含且不限于:辅材、运输、安装、劳务、维护、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3、本次招标的竞价原则是价低者得,投标方自行填写工程量清单(按附件1填写,须填报各个项目的单价,由投标人盖章后密封带入开标室)

七、质量要求

1、花木路4号汽车修理、姚港路17号申大烟酒店、姚港路17号花店质量要求:施工方需提供壹年质保服务,如果自工程竣工验收后壹年内标的物出现漏雨现象,施工方应在一个月之内免费完成维修。

2、北郭理发店质量要求:施工方需提供五年质保服务,如果自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年内标的物出现漏雨现象,施工方应在一个月之内免费完成维修。

八、工程付款方式

1、花木路4号汽车修理、姚港路17号申大烟酒店、姚港路17号花店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在完成项目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在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不计息)。

2、北郭理发店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在完成项目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的7%,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五年后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的3%(不计息)。

九、发布方式

本招标公告由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网站对外发布。

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  1  17 15点(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3300   元整,以转账方式收取;

2、缴款账户名称:

名称:南通国际大厦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01383312242;

地址、电话: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318室 0513-81182198;

开户行:中行南通报业大厦支行;

账号:497558221032。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  17 15点;

4、正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单位和未中标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二、开标时间

2024年  1    18   15   

十三、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318室。

十四、竞价原则

1、具有三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才能开标;

2、经评审,由报价中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十五、合同的签订

1、中标单位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标准版合同,与招标人签署正式合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向招标人咨询了解标准版合同文本的具体内容,中标后不得拒绝签署招标人提供的合同或者对招标人提供的合同内容提出质疑和修改意见。

3、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的,视为中标单位单方面违约。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3300元)不予退还;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产生的损失以及招标人为维护权益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差旅费等。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单位有上述违约行为的,一并交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国际大厦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182198。

 

 

  南通国际大厦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

 

附件:工程量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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