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CR22024地块项目
2、项目地点:外环西路东、钟秀西路北侧地块二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326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6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7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费用约为2.6亿元。
5、招标范围:编制为项目立项需要的稳评报告以及为相关研究所必要的现场踏勘及调研工作。协助业主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前期方案研究成果的汇报工作,协助业主为项目立项做的其他服务工作。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5 万元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过两份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须同时提供合同与批复(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密封后以现金形式带至现场递交给招标人。
2、确定中标人后当场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成且无违约情形时退还(无息),若自动放弃中标项目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本次报价包含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之一切费用。
3、本项目评委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
六、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2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3 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1.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5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过两份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须同时提供合同与批复(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1.6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3)。
2、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应在报价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3、投标文件分“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共叁份。投标文件应装袋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袋还应上写明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6、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必须齐全,若有缺漏,视作废标处理。
7、投标单位被授权委托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评标办法: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人民币 5 万元,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在符合谈判要求、满足招标人需要的前提下,按报价从低到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如果有相同的最低报价时,则由投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若只有两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则直接与两家单位进入竞谈,两家投标单位竞谈的限价为各自的第一轮报价(即投标时报价函中的报价),然后进行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最终以报价低者中标;
5、若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则直接与该单位谈判确定中标价,谈判的限价为该投标单位第一次的投标报价(即投标时报价函中的报价),最终以谈判报价为中标价。
八、服务期限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稳评报告并通过备案。并按照招标人具体时间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方案汇报,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形成最终的项目方案研究成果报告。
九、合同授予
中标单位应在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咨询服务合同。
十、付款方式
稳评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批复且开具正式发票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ftjt.com/)上发布。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2日15时00分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15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汇锦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工
电话: 0513-59999356